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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病也致病

2000-07-24 来源:光明日报 江沪沪 我有话说

近日听说一位身体一向健康的男子,因感冒到一家区级医院就医,只打了一针柴胡注射液,连门都没出,便倒在地上,因休克死亡。

还有一位患慢性肾小球肾炎的妇女,因为支气管发炎,静脉注射含有头孢唑林的葡萄糖液,20分钟后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神志不清……幸亏抢救及时,才使她转危为安。

“是药三分毒”。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理学专家王振纲教授说,凡是药都具有两重性,在发挥其治病功效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这类因服用药物而引起的病症,医学上称为药源性疾病。像人们知道的退烧药非那西汀,可以引起弥漫性肺泡炎;奎尼丁可使心律失常发生惊厥;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胃溃疡、胃出血;四环素能使幼儿牙齿发黄,等等,都是药物不良反应造成的。究其原因,既与药物的滥用、误用有关,也与个体的特性体质相关。

目前,随着各类药物的不断涌现,滥用药物的现象有增无减,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亦呈上升趋势,给人们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其中常见的是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对药物的依赖,出现不良后果。例如安定药,有些人长期服用越吃量越大。需要指出的是,几乎所有的药都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只不过绝大多数是轻微的,病人能够耐受。而且有些药物的毒性反应并不是服药后立即发生,而是长期蓄积逐渐产生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全世界的死亡病例中,竟然有1/3是由于用药不当所致。我国去年不合理用药的比例占到了11%—26%,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的人数高达19万。

造成药物滥用、误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虽然多数人都知道药物有副作用,但对用药不当产生危害的严重性并不十分了解。有些病人治病心切,盲目投医,轻信“偏方”、“验方”;或急于求成,随意加大药物剂量,或“万炮齐轰”,只要对自己的病症,管它甲乙丙丁,统统用上;还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没病吃点药、特别是维生素类和抗菌素类的药,可以健身防病,结果是事与愿违。此外,中草药无毒副作用的认识误区,使一些人对其毫无防范,无形中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少数医生业务水平不高,缺乏责任心,他们并不十分熟知药物的药理作用,没有完全掌握药物的明确指征和在出现不良反应时该如何使用药物。特别是对一些常用对症药,如解热镇痛类药物往往轻率使用,或一味地满足患者的要求,过多开药甚至开一些不必要的药,以致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出现不良反应。此外,药品的生产质量举足轻重。据光明日报报道,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4日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药品质量的抽查结果,其中被抽检的中药材产品,不合格率为34.6%。主要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标准和地方中药材标准。而一些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厂商夸大其词的广告和某些媒体缺乏科学性的宣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有关专家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加大药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告诫消费者对某些广告不要盲目听从。

目前,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每年人均享受公费报销药的金额有了一定的限制,因而许多人“大病上医院,小病上药店”。尤其是从今年1月1日起药店实行处方和非处方药(OTC)分类管理之后,人们有个头疼脑热的病,不再去医院,只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到附近的药店按说明书购买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据了解,自从实行这种办法以来,我国药店零售药的金额正以15%的速度递增。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的确减轻了医院门诊的一定压力,但也需提防“擅自”用药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为此,王振纲教授指出,今后应该大力宣传有关药物方面的科普知识,使人们树立科学用药的意识,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按医嘱或说明书服用十分必要。每个人都应该做到有病找正规医疗机构的医生,而不是个体江湖游医;吃药遵医嘱,而不要擅自加减剂量。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安全、可靠的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对自己长期服用的药物进行适当的更换。中老年人长期服药尤当小心慎重,营养品也不例外。比如,过量补充维生素D,可引起骨损坏,尿钙过高;过量服用维生素A,可造成胎儿畸形,肾损害;过量服用维生素E,可使妇女月经过多、闭经、性功能紊乱;长期服用碳酸钙合并大量牛奶治疗消化道溃疡,会导致高血钙症,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药无毒副作用的错误认识已给人类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害。不久前南京军区总医院全军肾病研究所就有报告,因为滥用中药导致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日趋增多。那些抱守中草药安全的人应该赶快走出误区,免得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实际上,药物致死的情况除极少数不可预测外,(特别是特殊体质的人,如前所述因注射柴胡致敏死亡的病例)绝大多数是可以预测和防范的。出现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只要立即停药就可以终止药物对机体的损害。对大多数药源性疾病而言,也只要早期停药,症状都可缓解,无须采取特殊的处理。情况严重者,只要及时采取对症治疗措施也可转危为安。这要求每一个从医者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主动向患者传授正确的用药知识,合理选药用药,使药物真正发挥防病治病的巨大功用。

安全用药是关系到人类健康的大事,目前世界各国对新药鉴定的标准越来越高。专家认为对药品实行监管是防范药物不良反应最基本、最安全的措施,所以提出在我国必须对新药的评价建立最严格的审查制度,同时要重视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再评价,并制定相关条例防止药物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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